按照省委、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和省委编办有关文件精神,我市坚决扛起庐山管理体制改革的主体责任,扎实推进改革工作走深走实,全面完成庐山管理体制改革机构职能优化调整各项任务,相关改革工作取得预期成效。
一是涉山机构设置更加优化协同。落实优化协调高效原则,坚持山上山下机构统筹设置、一体管理,将庐山旅游发展委员会、世界遗产管理处、庐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整合组建庐山市(庐山管理局)文化广电和旅游发展委员会,将庐山自然资源保护处、庐山市林业局整合组建庐山市(庐山管理局)林业局,将庐山综合执法处和庐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职能整合组建庐山市(庐山管理局)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局,庐山协调联络处职责划入庐山市委办公室,明确相关机构隶属关系,改变了过去山上山下机构重叠设置、职责交叉,山上机构各自为政的局面。
二是涉山机构职能更加突出文旅。科学配置5个处级涉山机构职能,进一步凸显旅游规划发展、文化文物保护、林业资源保护等文化旅游职能,明确相关涉山机构加挂文物局、庐山世界遗产管理办公室、庐山世界地质公园办公室牌子,设置文化文物保护中心、天然林保护中心等事业单位,设置相关内设机构。比如文化广电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设置了产业发展科、世界遗产和文博科、景区联合党委办公室,林业局设置森林资源管理科、世界地质公园事务科,文化文物保护中心设置了世界遗产保护研究科、革命文物管护科。
三是涉山机构运行更加精干高效。改革后,由“1+4+3”共8个处级机构调整为“1+2+2”共5个,精简37.5%,建立了更加精简高效的景区管理体制;优化整合庐山市山上山下11个事业单位和庐山景区处级事业单位下设的33个分支机构,设置15个科级事业单位,解决了过去庐山景区事业机构叠床架屋、管理错位、人编分离的问题;进一步优化涉山机构编制规模,行政编制由156个减至80个、减少48.7%,事业编制由929名减至400名、减少56.9%。
通过改革,庐山市山上山下一体化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健全,初步实现从“物理整合”到“化学融合”的转变,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庐山旅游产业,助推打造“区域文旅中心”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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